“如果法院对其余88户要求退房业主的诉讼作出同样的判决,公司可能要退给购房者总共超过1亿的资金。”9月12日,上海大华集团一位高层对本报记者坦言。
就在前一天,9月11日下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就大华水岸蓝桥一购房者状告大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集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准许原告解除与大华集团就位于上海市真华路999弄“大华公园世家E块(水岸蓝桥)一期5栋10号101室房屋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这也是法院从去年12月初正式受理此案后,对89位退房上诉业主作出的第一案判决,相关购房人也是去年最先上诉的。
根据判决书,大华集团将返还购房人总计114万多元的购房款,“此款由大华集团协助原告办妥注销抵押登记的当日付清。”
“剩下88位购房人的诉讼案也将在近期判决,几乎可以肯定判决结果将和已经判决的第一位一致。”水岸蓝桥89位业主共同的代理律师杜跃平表示。
“如果法院对其余业主的上诉作出同样的判决,那么,涉案的房子大约在90多套,总购房款要超过一亿。”上述大华集团高层表示,“已经有判决的第一案,目前还处在上诉期内,集团还没有确定是否选择上诉。”
从2005年年底开始,退房风波席卷上海多个楼盘,其中大华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建造的水岸蓝桥一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原因在于该楼盘中有部分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明显对要求退房的业主有利: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水岸蓝桥89位要求退房的业主也被认为是最有可能成功退房的。
这位大华集团高层坦言,合同附加条款的这条规定是导致集团处于被动的主要原因,“在大华2005年约88万平方米的新房销售量中,只有水岸蓝桥这个楼盘约一百多套房源的预售合同中增加了这一条款,其他预售合同中没有出现,所以这次判决不会形成大规模的退房危机。”
外界一直对大华集团预售合同中出现这种“失误”难以理解,对此,这位大华集团高层的解释是:由于大华集团下属公司众多,下属公司又可能有多个楼盘同时在运作,水岸蓝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内部没有严格审查,“我也觉得很奇怪”。
不可否认的是,一旦89位购房者均胜诉,将有近百套房子被退回,这些房子如何处理?
“这属于新房合同撤销,这些房子将重新在网上房地产系统登记,重新上网销售,而具体的销售价格则根据当前的价位重新制定。”上述大华高层透露。
然而,提起诉讼的业主大多在2005年前后购买了大华的房子,均价普遍在12000元/平方米至14200元/平方米的高价位,但目前该楼盘均价已经降到了9000元左右,甚至部分房源下跌近5000元/平方米。即使是重新上市销售,价格必定有所下降,损失不可避免。